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类合同管理细则(试行)
为规范学校经济类合同管理,维护学校权益,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经济类合同的分类
本细则所指的经济类合同主要包括采购合同、委托代理协议、资产合同(包括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出售、置换、捐赠等)。
二、经济类合同的签订要求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1、单笔业务金额大于1万元的(属于政府采购的不限金额);
2、有保证、抵押金或定金等担保的;
3、有封样要求的;
4、较长时间定点采购、服务、维修(护)等业务的;
5、招标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的;
6、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出售、置换、捐赠等事项的;
7、其它认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的。
(二)国家或行业有合同标准文本的,应当优先选用,但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三)经济类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双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电话;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标的(具体项目内容,包括品目、数量、单价、总金额等);
4、收、付款方式;
5、履约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8、变更或解除条件;
9、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其它条款;
10、合同份数、存放地点;
11、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2、签约日期;
13、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四)采购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二份原件或以上,委托代理协议、资产合同持一份或以上。
三、经济类合同的起草、审核、审批与签署
(一)采购合同的起草、审核、审批与签署
1、采购合同签订采用会审制,合同起草、会审过程中参与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如下表1所示,会审部门职责见下表2。
表1 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参与部门与人员
合同金额 | 合同起草 | 合同会审 | 合同审签 |
5万元以下 | 承办部门 | 承办部门、项目经费管理部门 | 资产管理处(采购办) 负责人 |
5-20万元 (含5万元) | 承办部门 | 项目经费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处(采购办) | 承办部门 分管校领导 |
20-100万元 (含20万元) | 承办部门或资产管理处(采购办) | 承办部门或资产管理处(采购办)、项目经费管理部门、计划财务部门 | 承办部门 分管校领导 |
100万元以上 (含100万元) | 承办部门或资产管理处(采购办) | 承办部门或资产管理处(采购办)、项目经费管理部门、计划财务部门、法律顾问、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 | 学校法人代表 |
表2 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参与部门的主要职责
部门 | 职责 |
承办部门 | 负责起草20万元以下采购合同及20万元以上非招标采购的合同,审核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采购合同标的物的型号、参数、数量、价格,履约地点、期限、方式,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条款。 |
项目经费管理部门 | 负责审核项目是否超过预算,复核采购合同的相关条款。 |
资产管理处(采购办) | 负责起草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招标采购合同,负责20万元以下采购合同的全面审核,重点审核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变更或解除条件等条款。 |
计划财务处 | 负责会审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采购合同的收、付款方式和批次安排以及履约保证金是否合法、合理、可行。 |
法律顾问 | 负责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采购合同的审核,重点审核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变更或解除条件等条款。 |
2、采购合同起草部门应根据采购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文本的起草(政府采购平台格式合同除外)。会审部门自收到送审合同文本与资料之日起,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3、采购合同金额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经费组成的:
(1)合同金额5万元以下的,由资金所占比例大的承办部门起草,经费管理部门审核,资产管理处(采购办)负责人审批签署;
(2)合同金额5-20万元(含5万元)的,由资金所占比例大的项目承办部门起草,经费管理部门和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审核,资金所占比例大的项目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签署;
(3)合同金额20-100万元(含20万元)的,由资产管理处(采购办)起草,资金所占比例大的项目承办部门、经费管理部门和计划财务处等部门会审,资金所占比例大的项目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签署;
(4)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由资产管理处(采购办)起草,资金所占比例大的项目承办部门、经费管理部门和计划财务处等部门会审,学校法律顾问审核,资金所占比例大的项目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复审,学校法人代表审批签署。
4、事项审批与经费审批不统一的,合同由当事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签署。
5、采购合同的审批流程见附件1,审批表见附件4(1-4)。
(二)委托代理协议的起草、审核、审批与签署
1、招标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处(采购办)经办人员起草,由资产管理处(采购办)负责人审核、审批签署。
2、委托代理协议的审批流程见附件2,审批表见附件5。
(三)资产合同的起草、审核、审批与签署
1、资产合同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起草。
2、合同金额5万元以下的,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资产管理处(采购办)负责人审批签署。
2、合同金额5 -100万元(含5万元)的,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资产管理处(采购办)负责人复审,分管校领导审批签署。
3、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由承办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处(采购办)负责人和学校法律顾问审核,分管校领导复审,学校法人代表审批签署。
4、资产合同的审批流程见附件3,审批表见附件6(1-3)。
(四)合同审批和签署须由本人亲笔签字,不得以签字章或私人印章代替。
四、经济类合同的台账管理
经济类合同应建立管理台账,详细登记合同的编号、登记时间、合同名称、预算金额、合同金额、份数、经办部门和经办人、盖章经办人等信息。
(一)采购合同的编号规则
1、货物类:GDCP-HW-年份-编号,编号由001起;
2、服务类:GDCP-FW-年份-编号,编号由001起;
3、工程类:GDCP-GC-年份-编号,编号由001起。
(二)委托代理协议和资产合同的编号规则
委托代理协议和资产合同按其他编号:GDCP-QT-年份-编号,编号由001起。
五、经济类合同的履行
1、合同生效后,项目所在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的履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
2、合同生效后,如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项目所在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向对方发出要求按约定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的书面函件,督促其履行合同。
3、如因对方违反合同约定使学校受到损失,项目所在承办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书面报告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分管校领导视情况向学校法人代表报告。
六、经济类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学校利益受损,项目所在承办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资产管理处(采购办)书面报告,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补充、变更和终止事宜,将损失降到最低。
2、变更或补充后的合同视同新合同,需要重新履行相应的合同审批程序。
七、经济类合同的纠纷处理
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项目所在承办部门应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当争取选择在学校住所地仲裁或诉讼。
2、因合同纠纷引致仲裁或诉讼的,项目所在承办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资料,配合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做好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工作。
八、经济类合同的归档
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将合同审批表原件与合同正本一起归档管理,并及时向学校档案馆办理归档手续,保证合同资料的完整性,杜绝合同资料遗失。
九、责任追究
1、在经济类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承办部门、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由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及其所在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与合同对方串通,对学校利益造成损害的;
(2)违反合同信息安全保密规定,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导致学校和国家利益受损的;
(3)遗失相关合同文本等重要资料、文件,造成学校利益损失的;
(4)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细则规定,造成学校利益损失的其他情形。
2、未经学校授权,以学校或本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造成学校利益损失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十、附则
本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其它相关规定与本细则有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由资产管理处(采购办)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合同审批流程
附件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代理协议审批流程
附件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合同审批流程
附件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合同审批表
附件5: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代理协议审批表
附件6: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合同审批表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7日
附件1: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合同审批流程
附件2: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代理协议审批流程
附件3: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合同审批流程
附件4: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合同审批表-1
(合同金额5万元以下项目使用)
合同编号: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合同类别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
合同名称 |
| 资金来源 |
|
预算金额 |
| 合同金额 |
|
对方单位 |
| 联系电话 |
|
承办部门 经办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承办部门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项目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资产管理处 (采购办)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盖章经办人 签字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备注:1、承办部门经办人为项目负责人;2、此表原件交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归档。
附件4: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合同审批表-2
(合同金额5-20万元(含5万元)项目使用)
合同编号: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合同类别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
合同名称 |
| 资金来源 |
|
预算金额 |
| 合同金额 |
|
对方单位 |
| 联系电话 |
|
承办部门 经办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承办部门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项目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资产管理处 (采购办)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盖章经办人 签字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备注:1、承办部门经办人为项目负责人;2、此表原件交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归档。
附件4: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合同审批表-3
(合同金额20-100万元(含20万元)使用)
合同编号: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合同类别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
合同名称 |
| 资金来源 |
|
预算金额 |
| 合同金额 |
|
对方单位 |
| 联系电话 |
|
承办部门或资产管理处(采购办) 经办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承办部门或资产管理处(采购办)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会审部门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盖章经办人 签字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备注:1、承办部门经办人为项目负责人;2、会审部门是指项目承办部门或资产管理处(采购办)、经费管理部门、计划财务处等;3、此表原件交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归档。
附件4: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合同审批表-4
(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使用)
合同编号: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合同类别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
合同名称 |
| 资金来源 |
|
预算金额 |
| 合同金额 |
|
对方单位 |
| 联系电话 |
|
承办部门或资产管理处(采购办) 经办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承办部门或资产管理处(采购办)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会审部门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学校法律顾问 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承办部门分管 校领导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学校法人代表 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盖章经办人 签字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备注:1、承办部门经办人为项目负责人;2、会审部门是指项目承办部门或资产管理处(采购办)、经费管理部门、计划财务处等;3、此表原件交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归档。
附件5: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代理协议审批表
合同编号: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合同类别 | 招标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
合同名称 |
|
对方单位 |
|
联系电话 |
|
资产管理处 (采购办) 经办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资产管理处 (采购办)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盖章经办人 签字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原件和招标文件资料一起由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归档。
附件6: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合同审批表-1
(合同金额5万元以下项目使用)
合同编号: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合同类别 | 资产类(包括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出售、置换、捐赠等) |
合同名称 |
|
合同总金额 |
|
对方单位 |
| 联系电话 |
|
承办部门 经办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承办部门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资产管理处 (采购办)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盖章经办人 签字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原件交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归档。
附件6: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合同审批表-2
(合同金额5-100万元(含5万元)项目使用)
合同编号: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合同类别 | 资产类(包括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出售、置换、捐赠等) |
合同名称 |
|
合同总金额 |
|
对方单位 |
| 联系电话 |
|
承办部门 经办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承办部门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资产管理处 (采购办)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分管校领导 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盖章经办人 签字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原件交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归档。
附件6: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合同审批表-3
(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项目使用)
合同编号: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合同类别 | 资产类(包括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出售、置换、捐赠等) |
合同名称 |
|
合同总金额 |
|
对方单位 |
| 联系电话 |
|
承办部门 经办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承办部门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资产管理处 (采购办)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学校法律顾问 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分管校领导 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学校法人代表 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盖章经办人 签字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原件交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归档。